咨询热线: 0755-86963835
咨询热线

地址:

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长春北路91号耀达大厦2-3楼

传真:

0755-27736794

邮箱: jinchenggongsi888 @163.com hr01@szngf.com

白领招聘
招聘职位:政府某单位招聘公告
招聘人数:6
学历要求:全日制大专及以上
工作年限:不限
薪资待遇:财政
招聘类型:全职
工作地点:深圳市光明区
发布日期: 2019-10-15
招聘热线: 0755-86963835

招聘内容:
因承接政府某单位“劳务派遣服务项目”,现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人员,具体职位见《招聘职位表》(附件1)(以下简称《职位表》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、条件及有关要求
(一)招聘对象
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需求的市内外人员。
(二)招聘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;
3.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4.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5.符合本公告及《职位表》所规定的资格条件。
(三)有关要求
1.学历、学位方面
详见《职位表》中规定的学历要求。
2.所学专业方面
(1)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符。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《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》(附件2);
(2)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。
3.报考年龄
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(1984年10月后出生)。
(四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予接受报考:
1.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;
2.有严重失信行为人员;
3.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、肄业生;
4.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;
5.现役军人;
6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二、报名
(一)报名方法及时间
1.报名方式: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(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,不受理现场报名)。具体程序和方法,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:http://hrss.sz.gov.cn/szksy/查询,或者登陆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,网址https://hrsstext.sz.gov.cn/ess/login,具体操作程序请参照《深圳市人事考试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和注册指南》(附件3)
2.报名时间:2019年10月16日(星期三)10:00至2019年10月19日(星期六)17:00。
(二)报名注意事项
1.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。报考者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聘职位要求是否相符。个人条件与招聘职位要求不符,资格审查不通过的,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。
2.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、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、弃考的,指使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,将取消考试成绩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3.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能及时接听,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。
三、资格初审
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。考生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个人资格初审材料扫描件或照片,不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原件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料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资格初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的年龄、毕业时间、专业、学历、学位、工作经历、资格条件等事项,对证件(证明)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,取消笔试资格。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,一经查实,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。
报名成功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在2019年10月30日(星期三)10:00至2019年11月1日(星期五)17: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。
四、笔试
笔试时间:2019年11月3日(星期日)9:00-10:30
笔试地点: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。
笔试内容: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。
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(两证缺一不可)参加考试。
五、面试
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,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各职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;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面试递补人选。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,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,并可从其它职位愿意调剂的递补考生中调剂。
1.面试时间、地点
另行通知。
2.面试形式
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。
六、体检
面试结束后,按笔试、面试成绩各占50%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。各职位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照1: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。体检人员须到我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。体检标准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等相关规定执行。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,可依次递补。
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(体检费用自理)。
七、资格复审
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,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。空出的职位可进行递补。
八、公示
经考试、体检、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,在公司网站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天。
九、用工模式
确定录用的人员与我公司建立劳动关系,依法签订劳动合同。并根据工作安排,派遣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作。
 如有疑问,可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联系。联系方式:姓名:吴生,联系电话:18824657511。
 特此公告。
 
附件:
附件1:招聘职位表
附件2: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
附件3:深圳市人事考试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和注册指南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深圳市新锦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9年10月15日
版权所有 ©  深圳市新锦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   ICP备案:粤11083243号-1    地址: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长春北路91号耀达大厦2-3楼